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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联合起草的2项民营企业清廉建设 团体标准发布 时间:2023-08-21部门:高新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近日,由我院联合临海市工商联制定的团体标准《民营企业清廉等级评定规范》《区域民营企业清廉综合指数》发布。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要求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临海市工商联联合我院以标准化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发布了T/LZSH 0001—2022《清廉民营企业建设通用要求》和T/LZSH 0003—2022《清廉民营企业建设评价规范》,构建了清廉民营企业建设、评价、持续改进的闭环体系,并已取得良好成效。

  为了进一步使清廉建设覆盖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为区域民营企业清廉评价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导,我院与临海市工商联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民营企业清廉等级评定规范》《区域民营企业清廉综合指数》标准。两项标准分别适用于不同规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中合法经营、规范管理的清廉建设和清廉等级评定,和省、市、区(县)、乡镇、街道等区域民营企业清廉建设活动的评价,在引领区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方面具有创新性。此次两项标准的发布填补了清廉民企区域综合指数和清廉民企等级评定标准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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