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林草局等七部委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根据当前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明确了五大方面三个层级的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框架,确定了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实施推广等重点任务,提出了运行机制、工作保障、技术支撑、标准化服务等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指导意见》的发布,将有助于充分发挥标准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引领、指导、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我院农业食品标准化研究所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基于《支撑乡村振兴的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全程参与了《指导意见》的制定,梳理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现状,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配合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开展文本起草、征求意见等工作,为《指导意见》的顺利出台提供了重要支撑。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领域的技术优势,积极参与重要标准研制和标准实施等工作,持续支撑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