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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制定现状、问题及展望 时间:2020-09-01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导读:垃圾分类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主要有两点:一是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避免出现环境卫生问题;二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

  一、垃圾分类的政策背景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这一政策的推动下,上海、北京、广州、成都等相继推行强制垃圾分类举措。2019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2019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规划,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制度已成为循环经济、绿色发展以及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8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数据可知,我国垃圾产生量90%以上源自城市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已经高达22802万吨,垃圾产生量巨大。而目前主要采用卫生填埋和焚烧两种方式进行垃圾减量。由于卫生填埋有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资源且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如防护不慎又会造成二次污染,垃圾焚烧已逐步成为城市生活垃圾的主流选择,然而垃圾中含水量越高,垃圾焚烧的温度就难以提高,一方面增加垃圾焚烧电力成本,一方面容易产生二噁英。为解决垃圾焚烧产生的环境问题,我国开始推行垃圾分类的处理方法。

  目前,国家标准层面,最新的标准是GB/T 19095-2019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该标准已经过2003年和2008年两次修订。该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类别构成、大类用图形符号、大类标志的设计、小类用图形符号、小类标志的设计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设置。该标准中主要是把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及其他垃圾四大类,其中可回收物分为纸类、塑料、金属、玻、织物5个小类,有害垃圾分为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3个小类,厨余垃圾分为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以及其他处于垃圾3个小类。在行业标准层面,我国城建行业早在2004年就颁布实施了CJJ/T 102-2004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其评价标准》,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6大类, 并规定各个地区的垃圾分类方法应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要求及垃圾的特性和处理方式进行选择。在地方标准层面,上海市将于2019年5月1日起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管理规范》, 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术语和定义、类别、设计、标志和标识、标识管理要求做出了统一的规范。在团体标准层面,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发布的T/HW 00001—2018《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操作规程》。适用于城镇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操作及管理。

  三、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问题及建议

  经过对比更层次标准以及相关试点城市行政法规、条例等,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中存在以下几点问题:(1)垃圾分类类别不统一。在46个试点城市中,采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法”)作为分类标准的城市占据将近80%。但也有部分城市(如南京市、广元市等)采用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害垃圾(“三分法”)。2020年5月,深圳市正式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条例》更是在原四分法基础上对垃圾分类进行细化。2020年5月,北京市正式实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原四分法基础上增加了建筑垃圾。(2)垃圾分类投放指引不明晰,居民无法正确投放废弃物。虽然已经部分城市(如上海市、上海市)已经给出部分废弃物所属垃圾类别和示例,但是居民购买商品数量和类别量大复杂,面对产生的废弃品仍无法准确判断,由此导致无法准确投放,大大降低了生活垃圾分类意愿和分类效果。(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制定未能应因地制宜、因场景而侧重。不同城市垃圾产生源不同,如北京市将建筑垃圾列为生活垃圾是因为建筑业所产生的垃圾已经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不同场景(如居民社区、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医院等)下产生垃圾类别和数量不同,导致投放要求也有所区别。

  针对以上问题,在未来生活垃圾标准研制建议如下:(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原则,进行合理分类。如源头减量、干湿分离、资源回收、因地制宜等综合性分类原则。(2)细化投放指引,真正做到标准具有实操性。(3)明确垃圾分类场景,强化针对性。

  文章作者

  丁爽 付允 高东峰 朱艺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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