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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型餐饮企业评价通则》团体标准发布实施 时间:2020-09-21部门:标准化评估研究所

  近日,由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主要起草的《节约型餐饮企业评价通则》团体标准发布实施。该团体标准由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归口,标准覆盖餐饮企业管理、餐饮场所、餐食加工、服务、餐食剩余、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多个方面。该标准是北京市域内首个针对节约型餐饮制订的标准。

  该标准对于餐饮企业的评价设计了6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6个一级指标包括餐饮企业管理、餐饮场所、餐食加工、服务、餐食剩余、餐厨废弃物处置的评价内容,每个一级指标都有具体的描述,如:管理指标中要求应有高层管理人员负责节约型餐饮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餐饮场所指标中要求应采取多种方式在大厅、包间(厢)、餐桌等餐饮场所的醒目位置清晰显示节约餐饮信息;餐食加工指标中要求,菜肴应提供半份菜、位菜(一人份菜肴)。菜单上宜标注食材份量、用餐人数、节约餐饮等提醒信息;服务包括节约提醒、退调餐制度、剩余打包、顾客节约奖励;餐食剩余包括用餐剩余量制度和用餐剩余量的计算;餐厨废弃物处置包括餐厨废弃物台账的建立、废弃物处理、资源化利用等。

  评价指标被赋予不同的分值,总分满分为100分。分数在90分及以上,为一级节约型餐饮企业;80分(含)到90分之间,为二级节约型餐饮企业;70分(含)到80分之间,为三级节约型餐饮企业。

  该团体标准将为餐饮企业、单位食堂进行节约型评价提供标准指导,为开展相关行动提供有益借鉴。同时,标准内容与垃圾分类有机结合,提倡餐饮企业通过有效开展垃圾分类,不提供免费打包袋等方式,指导餐厨废弃物处理、合理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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