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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要求下的标准体系建设 时间:2022-06-20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摘要:标准化工作作为政策落地实施和服务市场化机制的重要抓手,对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标准是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基础工具,是实现节能降碳目标的约束手段,是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有效途径,也是国际通行的应对气候变化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构建全覆盖、多维度、多层次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包括基础共性标准、碳减排标准、碳清除标准和碳市场标准等部分,全面支撑重点行业和领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现各类标准的协调配合。

  气候变化是世界各国、政府部门、经济领域和公众在未来几十年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可能导致资源的使用、生产和其他经济活动的方式发生巨大变化。为此,人们正在国际、区域、国家和地方等各个层面上制定措施并采取行动,以限制大气层中的温室气体的增加。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二氧化碳排放国,中国明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

  一、“双碳”政策体系建立需要标准进行补充和支撑

  党中央、国务院对实现“双碳”目标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国务院印发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十大”行动,构建了“1+N”政策体系的基石,从国家层面到各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层面,层层部署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见(图1)。

图1 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部署框架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当前要围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等,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要求“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抓紧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 

  从上述中央规划和文件可以看出,“双碳”政策体系的建立需要标准进行必要的补充和支撑。仅以强制性能效标准和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为例,平均每年带来超过1700亿千瓦时的节电量,超过三峡水电站年发电量,有力支撑了国家“双碳”战略。

  (一)开展“双碳”标准化的意义

  在全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进程中,为保证全球气候行动的一致性,技术标准已成为当前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一种公认的技术途径,成为各国气候政策的必要支撑和补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标准是国际贸易的钥匙,是市场经济的通行证,通过过程透明、结果公开、协商一致的方式,标准为市场竞争提供基本规则。要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全球气候谈判议程和国际规则的制定,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双碳”标准化工作,对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具有引领性、系统性意义。一是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助推高质量发展。二是有利于传统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的协同治理,使环境质量改善与温室气体控制产生显著的协同增效作用。三是有利于推动形成绿色简约的生活方式,降低物质产品消耗和浪费,实现节能减污降碳。四是有利于引导绿色技术创新,加快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在可再生能源、绿色制造、碳捕集与利用等领域形成新的增长点,提高产业和经济的全球竞争力。五是让我国温室气体相关基础和前沿领域标准设计水平与国际标准兼容,构建适用于全行业安全可靠的碳达峰、碳中和通用技术标准体系。

  (二)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标准化发展

  近年来国际发展经验逐渐表明,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尤其是在温室气体减排的“三可”(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方面,标准化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其报告中指出,技术标准是当前减缓气候变化的一种技术途径,而且随着相关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成熟,标准将为气候变化发挥重要作用。作为现代化大生产与国际交流、合作、竞争的必要条件,标准化是确保全球采取一致气候行动,以减缓气候变化的一种重要途径。

  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标准涉及能效提升、传统能源清洁化、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资源循环利用、低碳技术、绿色金融以及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等方面。国际上涉及ISO/TC22(交通车辆)、ISO/TC180(太阳能)、ISO/TC197(氢能)、ISO/TC 205(建筑环境设计)、ISO/TC207(环境管理)、ISO/TC265(碳捕集、运输和地质封存CCUS)、ISO/TC/301(能源管理与能源节约)、ISO/TC 322(可持续金融)、ISO/TC323(循环经济)、IEC/TC88(风能发电)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其中,与温室气体管理直接相关的两个技术委员会为ISO的 ISO/TC207/SC7(环境管理-温室气体管理及相关活动分技术委员会)、ISO/TC265(碳捕集、运输和地质封存技术委员会)。

  1. ISO/TC207/SC7工作范围包括:温室气体排放量化与报告、审定核查技术指南、碳足迹、碳中和及适应气候变化标准的制定工作。已发布和正在制定的标准如表1所示,相关重要标准关系见(图2)。

表 1 ISO/TC207/SC7已发布和正在制定的标准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ISO14064-1:2018

温室气体  第1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与报告的规范及指南

2

ISO14064-2:2019

温室气体  第2部分:项目层次上对温室气体减排或清除增加的量化、监测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

3

ISO14064-3:2019

温室气体  第3部分:温室气体声明审定与核查的规范及指南

4

ISO14065:2020

温室气体  用于认可或其他形式许可的温室气体审定和核查机构的要求

5

ISO14066:2011

温室气体  温室气体审定和核查团队的能力要求

6

ISO14067:2018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7

ISO14068(正在制定)

碳中和相关声明和达到碳中和的要求与原则

  8

ISO/TR14069:2013

温室气体 14064-1实施指南

  9

ISO14080:2018

温室气体管理和相关活动  气候行动方法学的框架和原则

  10

ISO14082(正在制定)

辐射强迫管理  基于辐射强迫的气候足迹和减缓行动的量化和报告指南

  11

ISO/14083(正在制定)

运输环节的碳排放量化要求和指南

  12

ISO14090:2019

气候变化适应 原则、要求和指南

  13

ISO14091:2021

气候变化适应 脆弱性、影响和风险分析

  14

ISOTS14092:2020

温室气体和相关活动 适应规划的要求和指南

  15

ISO14093(正在制定)

区域适应气候变化的财政机制:以绩效为基础的气候强化资助

  16

ISO14097:2021

投资、金融与气候变化

  17

ISO19694-1:2021

固定源排放-高耗能行业温室气体的排放-第1部分 通用因素

 

 

图2:ISO 14064系列标准的关系

  2. ISO/TC265的工作范围包括:关于碳捕集与封存(CCS)领域相关活动的物质、设备、环境规划与管理、风险管理、量化与验证等方面的标准制定。ISO/TC265已发布和正在制定的标准,如表2所示。

表 2 ISO/TC265已发布和正在制定的标准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ISO/TR 27912:2016

二氧化碳捕集 二氧化碳捕集系统,技术和过程

2

ISO 27913:2016

二氧化碳捕集,运输与地质封存 管道运输系统

3

ISO 27914:2017

二氧化碳捕集,运输与地质封存  地质封存

4

ISO/TR 27915:2017

二氧化碳捕集,运输与地质封存  量化和验证

5

ISO 27916:2019

二氧化碳捕集,运输与地质封存 利用EOR封存二氧化碳

6

ISO 27917:2017

二氧化碳捕集,运输与地质封存 词汇 共性术语

7

ISO/TR 27918:2018

CCS项目的生命周期风险管理

8

ISO 27919-1:2018

二氧化碳捕集 第1部分:电厂燃烧后CO2捕集效率评估方法

9

ISO/TR 27921:2020

二氧化碳捕集, 运输与地质封存  共性问题  CO2 流组分

10

ISO/DIS 27919-2

二氧化碳捕集 第2部分:对电厂燃烧后CO2捕集的确保和维持稳定效率的评估程序

11

ISO/ TR 27922:2021

二氧化碳捕集 水泥企业CO2捕集技术回顾

12

ISO/AWI TS 27924

CCS项目的风险管理

13

ISO/AWI TR 27925

流安全保证

14

ISO/AWI TR 27926

从EOR到封存的过渡

15

ISO/AWI 27927

燃烧后CO2捕集吸收液

16

ISO/AWI 27928

与能量密集装置连接的捕集装置性能评价方法

17

ISO/AWI TR 27929

轮船运输

  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可为企业或个体管理温室气体风险并找出减排机会,标准支撑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可以了解温室气体排放状况,以及可能的责任与风险;也能透过温室气体排放的估算、量化,协助企业将最具有成本有效性的减排机会挖掘出来;可以提升能源与物料使用效率,降低营运成本;增强企业在全球“绿色”采购中的竞争力,尽早在全球贸易中获得“绿色”通行证。

  二、我国双碳标准体系建设及重点方向

  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涉及传统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等多个领域。

  (一)在节能标准方面,我国现行节能国家标准达390余项,其中包括强制性能耗限额和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187项,基本实现主要用能行业和用能产品及设备全覆盖。与强制性节能国家标准配套的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绩效评价、能源在线监测、节能量评估、节能技术评价、能量系统优化、综合能源、分布式能源、区域能源等推荐性节能标准205项。“十三五”期间,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实现了年节能量7700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48亿吨,强制性能效标准实现了年节电量490亿千瓦时。

  (二)在碳排放管理标准方面,目前已发布国家标准16项,包括《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2015)及发电、电网、钢铁、化工、电解铝、镁冶炼、平板玻璃、水泥、陶瓷、民航、煤炭、纺织等12个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标准。正在制修订标准28项,完成了电子设备制造、种植业、公共建筑、矿山、路上交通运输、机械设备制造、矿山、氟化工、水运、造纸、食品烟草、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畜禽规模养殖其他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的标准的报批稿。在参考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充分吸纳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经验,有效解决了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缺失、核算方法不统一等问题,成为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基础标准,实现了我国温室气体管理国家标准从无到有的突破。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减排、核查、温室气体管理体系、碳排放信息披露等国家标准的制修订,为碳排放交易中“怎么测”“怎么算”“怎么分”“怎么减”“怎么查”“怎么管”等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

  (三)在太阳能标准方面,目前现有光热领域国家标准45项,形成了覆盖太阳能热利用相关基础通用、材料和部件、系统、工程应用等领域的标准化体系。全玻璃/玻璃-金属封接真空太阳集热管标准的实施推动相关产品技术要求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并以此为基础形成我国主导的国际标准。太阳能光热发电国家标准6项,初步构建包括太阳能光热发电相关的基础通用、系统、部件在内的标准体系框架。光伏现行国家标准30项,形成了覆盖光伏相关基础通用、设备、材料、电池和组件、部件、系统、应用等领域的标准化体系,相关标准在提升光伏材料组件和系统性能、推动光伏并网等方面,发挥了技术支撑作用。

  (四)在氢能标准方面,目前已发布氢能领域国家标准101项。其中,氢能供应与基础设施相关标准48项,燃料电池相关标准39项,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14项。氢品质标准明确了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氢燃料品质要求,确保燃料电池汽车用氢安全,被工信部、发改委、能源局等五部委政策文件采信。加氢站系列标准为加氢站设计、建设、设备选型、安全管理等提供指导,相关标准被各级地方政府作为项目审批依据。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标准支撑《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审核。

  (五)在生物质标准领域,目前已制定60余项生物质能产业相关国家标准,涵盖固态、液态、气态等不同形态的生物质燃料加工以及生物质热电利用等能源利用形式。其中,《车用生物天然气》(GB/T 40510-2021)两项国家标准填补了生物天然气领域相关国家标准的空白。《生物质燃气中焦油和灰尘含量的测定方法》(GB/T 40508-2021)是目前唯一一部关于生物质气化过程中控制焦油含量的国家标准。《农林生物质原料收贮运通用技术规范》(GB/T 40511-2021)是目前较为综合的生物质原料收集、储存、运输标准。

  (六)在碳捕集封存利用(CCUS)标准方面,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联合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7)联合成立了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工作组,工作组由来自标准化机构、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等单位的专家组成。将加快推动《碳捕集、运输与地质封存-术语》(ISO 27917:2017)、《碳捕集、运输与地质封存-量化与验证》(ISO/TR 27915:2017)、《CCS集成项目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ISO/TR 27918:2018)等国际标准采用转化,发挥标准化对CCUS等负排放技术的引领和规范工作,支持政策落地实施。

  (七)在支持碳减排的环境管理标准方面,目前现有国家标准37项,涉及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和声明、环境评价、环境信息交流、生命周期评价、生态设计、清洁生产、水足迹、绿色工厂、物质流成本核算等领域。《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1)等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指导众多组织依据ISO14000系列标准建立并实施了环境管理体系,取得了良好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环境标志系列标准、环境绩效评价标准、生命周期评价系列标准等也被大量企业应用,成为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改善环境绩效、实现降碳目标的有力工具。

  (八)在循环降碳标准方面,目前现有园区循环经济国家标准达10项,涉及园区物质流管理、循环经济管理、循环经济评价、废弃物和废水废气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有效支撑开展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以标准引领产业低碳循环发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领域现行国家标准达80多项,包括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标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标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标准促进了技术的产业化,在试点企业实现粉煤灰年利用量达到30万吨,年创造效益6000万元以上。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领域现行国家标准约200项,涉及废钢铁、废铜、废铝、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旧纺织品、废旧电池、废复合包装等品种。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国家标准约10项。再生资源分类和处理处置相关标准提高了试点企业生产效率,节约生产成本1.55%,每年产生71亿元的经济效益。

  (九)在支持减污降碳协同的环保产业标准方面,目前现有国家标准55项,覆盖环保设备产品、产品能效、性能检测方法、技术工艺、高效能环保装备评价以及环保系统设施运行效果评价等系列标准,推动环保装备、环保产品和环保服务的系列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进程,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目前,正在加快环保设备能效提升、环保设施高效低碳运行、污染物协同处理处置、碳排放与污染物排放协同监测、核算及治理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助力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和“双碳”目标的实现。

  (十)在绿色产品标准方面,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目前已发布18项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制定完成并发布,正在推进15项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的制定。相关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涵盖了建筑材料、电子电器、家具、纺织产品、纸和纸制品、涂料、人造板和木质地板、洗涤用品、快递封装用品等33个大类。《绿色产品评价通则》(GB/T 33761-2017)国家标准基于全生命周期理念,提出了资源、能源、环境、品质四大属性评价指标要求,统一了绿色产品评价方法。依据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开展了绿色产品评价认证工作,全国已发布绿色产品认证证书1000余份,有效发挥了标准对于绿色低碳消费的引领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的构建和实施是一项长期、系统、复杂的工作。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需求相比,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离全面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尚有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不完善

  “双碳”工作涉及发改、工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农业、林草、市场监管等各相关部门,由于各部门、各行业对于开展“双碳”标准化工作的热情高涨,纷纷提出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制定计划建议,相关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建议、部门行业标准立项计划建议出现交叉、重复甚至概念不清的问题,存在“一窝蜂”上“碳”标准的现象,“双碳”标准从排放量化、碳足迹量化、减排量化、碳汇量化、核查、抵消、中和、数据质量控制,到市场机制的引入等标准需要相互作用和联通,不能以部门切割的形式进行,后续整合和打通的成本会很高。亟需在顶层建立联通各部门标准的协调机制,“双碳”标准化工作也应该纠正“运动式”定标的现象。

  (二)技术研发与标准结合不紧密

  “双碳”标准体系中很重要的核心标准是先进的节能降碳技术标准。与“碳”和“温室气体”相关带有“碳”字样的标准相比,更重要的是真正可以实现节能和降碳的技术标准的制定,如原料替代、能源替代、先进工艺等标准,这些才是真正实现碳排放减少的关键技术标准,亟需开展相关标准的研制,使先进的节能降碳技术得以快速推广和应用。

  (三)相关政策与标准不衔接

  由于标准制定过程较长,存在政策和标准不衔接的现象。标准是协商一致的产物,需要进行反复沟通、协调,与相应的制定周期。并且标准需要与政策制定方紧密衔接,在避免政策频繁调整的前提下,积极推出合乎政策需求的标准。

  (四)标准实施缺乏统筹

  “双碳”工作涉及部门较多,标准制定呈现部门切割现象,实施层面也存在“各说各话”的问题,建议打破条块分割,不断完善和构建符合“双碳”战略的整体标准体系架构,实现全链条的标准实施管理及监督,通盘规划、统筹实施,才能保证相关“双碳”标准整体的实施效果。

  (五)国际标准化形势日趋复杂

  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国际热门议题,国际上呈现众多从未涉及气候变化相关标准的技术委员会(TC),也提出了气候变化的标准提案,并相继立项。此举对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尽管在ISO层面成立了气候变化协调委员会(CCCC),但也存在交叉和需要协调的问题,互派联络员也占用了大量的专家资源。同时,也出现了“零碳”等对发展中国家不利的概念和标准制定计划。

  (六)“双碳”标准化工作建议

  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是复杂系统工程,为加快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标准有效实施,需要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依托国务院“双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专项协调机制,加强技术协调和标准实施。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实现碳排放重点行业和领域全覆盖,整体规划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衔接配套关系和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是加快制定急需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能效标准,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加强制定碳排放计量、核算与报告、核查、产品碳足迹、低碳评价等基础通用标准。加快生态系统固碳和增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直接空气捕捉技术(DAC)等碳清除技术标准研制,发挥标准对碳清除技术创新和应用的引领作用。健全碳市场标准体系,制定碳排放配额分配、调整、清缴、抵消等标准及重点排放行业应用指南,建立健全碳市场相关信息披露标准,研究碳排放交易实施规范、交易机构和人员要求等标准。完善绿色金融、可持续金融相关术语及金融机构碳排放核查核算等基础通用标准,完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绿色债券与碳中和债券评级评估、信息披露、绿色金融统计等标准,发挥标准体系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撑作用。

  三是构建完善的标准实施和监管体系。结合行业特点,形成标准集成应用指南,建立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核心的立体的实施模式。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强化标准与产业政策、法规的协调,加强标准宣贯、实施、监督和服务。

  四是实现标准数字化技术创新。加快以能效、能耗指标为核心的标准数字化,支持企业有效应用标准,积极实现节能降碳目标。

  五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交流合作。积极转化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提升国内国际标准一致化水平。加强国际标准化专家队伍和人才的培养与培训,建设性参与碳排放、节能、新能源、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国际标准,积极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同时,需要密切跟踪和关注国际动态,加强国内TC间的交流与沟通机制,同时也要积极为国际气候谈判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文章作者:孙亮、林翎、李鹏程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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