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及委员:
按照计划进度,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成效评价技术规范》(计划编号20111539-T-469)和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成效评价技术规范 钢铁行业余能利用项目》(计划编号20121340-T-469)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各界广泛征求意见。请贵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讨论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14年6月15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到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或标准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下,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刘玫、刘锟
电子邮件:liumei@cnis.gov.cn,liukun2@ceri.com.cn
联系电话:010-58811715, 010-53205933
传真:010-58811714,010-53205932
附件1:《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成效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成效评价技术规范 钢铁行业余能利用项目》(征求意见稿)
附件3:《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