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完成。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审阅,并于2014年6月15日前将《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寄回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给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回函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
邮编:100191
联系人:王赓
联系电话:010-58811136
传真:010-58811714
电子邮件:wanggeng@cnis.gov.cn
附件:《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