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首页>院内部门>政府管理创新标准化研究所>科研动态
GB/T 39554.1-2020《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 第1部分:编码要求》国家标准解读材料 时间:2021-12-21部门:政府管理创新标准化研究所

  一、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

  GB/T 39554.1-2020《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 第1部分:编码要求》

  二、标准制定背景

  为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召开的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中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更好地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抓紧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先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6号)《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等系列政策文件,对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进行顶层设计。

  按照部署,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4月正式启动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为确保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统一、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牵头制订了一批工程标准,有效指导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在已建工程标准基础上,牵头制定发布了《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功能规范》等3项国家标准,对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数据、接入等标准化发挥了关键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标准在平台建设应用中的基础作用,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 第1部分:编码要求》国家标准,该项标准是推动全国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的关键性基础标准之一,是对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总结,是对各级政务服务平台运营理念的提炼,是对现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运用成果的固化。按照规划,到2022年底前,全国政务服务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该项国家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化水平,解决目前各部门、各系统政务事项不全面、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有效降低迭代发展成本,显著扩大社会效益和影响力,为优质、有序、全面建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有力支撑。

  三、标准主要内容

  一是提出了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编码规则。基本目录编码是每一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唯一标识代码,应由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机构统一赋码。不同实施主体(如国家、省、市、县各级部门)行使的相同政务服务事项,应采用相同的基本目录编码。在总结提炼工程标准基础上,对国家基本目录和地方基本目录进行统一规范,对每项政务服务事项给出了12位的唯一标识代码,由2位行政区划代码、2位事项类型代码、5位主项代码以及3位子项代码四部分组成,并对编码取值给出具体要求。首先,行政区划代码以2位数字表示,GB/T 2260—2007第5章中前2位作为本文件行政区划代码,香港 特别行政区“81”、澳门特别行政区“82”、台湾省“83”,扩充国家通用“00”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6”两个行政区划代码。其次,事项类型代码以2位数字表示,编码范围为01?99,用于标识事项类型。最后,主项代码以5位数字表示。对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主项代码前2位用中央业务指导(实施) 部门代码标识。子项代码以3位数字表示,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其法定情形的不同或实施对象的不同被细分为若干个子项时使用。当政务服务事项无子项时,子项代码用000表示;有子项时,子项代码用00Y表示。对于含有子项的主项,其所有子项的编码范围为001?999,用于标注同一事项主项所包括的不同子项。子项代码为顺序码,应按照同一主项中包括的子项顺序进行编制。

  二是提出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编码规则。在基本目录编码基础上,为标识政务服务事项的具体实施主体,给出了每项政务服务实施清单的31位唯一标识代码,由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位行使层级代码以及12位基本目录编码三部分组成,并对编码取值给出具体要求。首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临时码共18位,由2位固定代码、6位行政区划代码、9位主体标识代码、1位自定义代码组成。其次,行使层级代码以1位数字表示,用于标识事项行使层级,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街 道)级和分级管理,其中公共服务事项行使层级还包括村(社区)级。在具备本级管理权限基础上,同时承接上级下放事项的情况下,行使层级为分级管理,如新区、自贸区等。最后,是基本的目录编码方法。

  三是提出了业务办理项和业务办理项扩展编码规则。在实施清单基础上,为标识政务服务实施事项的不同业务情形,给出了每项业务办理项的33位唯一标识代码,由31位实施清单编码、2位业务项代码两部分组成。同时,针对业务办理项无法满足业务拆分要求的情况,提出了业务办理项扩展编码规则,并从主体类型、生命周期、权限等级、服务对象、申请材料等维度详述了拆分建议。首先,31位实施清单编码方法参照上一段。业务项代码以2位数字表示,编码范围为01?99。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其业务情形的不同被细分为若干个业务项时使用,业务项代码为顺序码。其次,业务办理项编码无法满足业务项拆分要求时,地方可依据业务项扩展编码自行扩展,应体现业务项拆分层级。业务办理项的拆分应按照实际业务办理进行拆分,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类型:、生命周期、权限等级、服务对象、申请材料等。业务办理项扩展编码由33位业务办理项编码、各层级扩展编码组成。

  四是提出了政务服务事项的编码管理说明。规范了国家级和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政务服务事项的更新要求,以及政务服务事项新增、取消、合并、下放、调整等变更情况下,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编码、实施清单编码、业务办理项编码、业务办理项扩展编码的动态调整要求。

  四、标准实施意义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该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的编码等基础内容作出规定,对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学管理和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便于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匹配。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唯一编码后,进而将实施清单各类信息要素与政务服务平台各类信息要素一一对应,完全匹配,与全国政务服务事项的编码形成一致的对应关系。对进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核查,没有赋码的政务服务事项无法开展网上审批业务,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

  第二,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化。标准实施后,将有效解决不同层级相同政务服务事项的编码不一致等问题,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的统一,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推动全国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管理,促进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三,便于政务服务事项的有效集成,一网通办。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形成统一编码后,与实施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相对应,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一体化在线办理,有助于形成畅通的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运行体系,更好实现信息共享、快速反应、业务协同,为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提供技术支撑。

 

  作者:许潇文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政府管理创新标准化研究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附件:

版权所有: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技术支持:标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京ICP备10046988号-34 京公海网安备1101080017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