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我院在京召开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高专专业名称代码》国家标准(送审稿)审查会。审查委员会听取了标准起草组对标准修订情况的说明,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的审查,一致认为:
1、该标准规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称代码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名称代码,适用于人才培养和使用的专业分类的各种统计调查、教育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各方面的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本次根据教育部最新的专业设置对标准进行修订后,标准的内容更加符合实际需求,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2、该标准的送审资料齐全,标准整体结构合理,技术内容完整,文字表述准确。标准格式符合GB/T 1.1-2009,标准起草过程符合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的要求。
会上,审查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通过对该标准的审查。建议起草组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文本做进一步的修改,形成报批稿,尽快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