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5年3月27日,《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同期发布,对食品标签标识的标示要求进行了全面优化和升级。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标准院)全程深度支撑制定《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为助力食品行业准确了解把握标签标识最新要求,规范食品标签标识标注,推动食品标签标识新制度新标准顺利实施,标准院将举办“食品标签管理制度与标准实训班(第二期)”,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25年5月16日,5月15日报到。
培训地点:晋江荣誉大酒店(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世纪大道679号电力大厦)
二、培训内容
本次实训班邀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领导、《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专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核心起草人进行授课,并颁发培训证书。
主要培训内容包括:
(一)《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0号)解读
(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标准解读
(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标准解读
三、培训对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人员、省市县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人员、食品相关技术机构人员等。
四、报名方式
请自愿报名参加实训班人员扫描二维码报名或填写《报名回执表》(附件1),于5月9日17时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zhanghr@cnis.ac.cn。培训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五、费用及付费方式
培训费用1000元/人(含会务费、资料费、证书制作费、发票税费等),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可统一安排)。请于5月12日前将培训费汇款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并邮件或电话告知汇款情况。
开户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育惠东路支行
账 号:110060664012015029532
若不能提前电汇,可在报到时缴纳现金(不能刷卡)。
六、联系方式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农业食品标准化研究所联系人及电话:
张宏蕊 010-58811380,19520088620;
戴 岳 010-58811422,15810164699;
李 强 010-58811643,18910756310。
附件:1.食品标签管理制度与标准实训班报名回执表
2.交通示意图
3.关于举办食品标签管理制度与标准实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