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总局监察局副局长李波一行对我院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座谈。党委书记陈飞,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王金玉,人力资源部主任徐萍,纪检监察室主任范有利参加了座谈。王金玉书记就我院执行“若干规定”情况作了全面汇报。
会上,李波副局长对“若干规定”的相关条款作了详细解释,对如何贯彻好“若干规定”提出要求。最后,对我院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的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纪委王金玉书记要求院所属公司认真学习贯彻“若干规定”,标准院作为监管单位既要管好企业也要管好企业领导干部,认真执行“三重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