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6年 第30号),由全国智能技术社会应用和评估基础标准化工作组(SAC/SWG35)提出并归口的国家标准GB/T 47863-2026《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社会影响 服务提供者合规管理指南》批准发布,即将于2026年11月1日实施。该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标准院)作为第一起草单位牵头研制。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高速发展并广泛应用于经济、司法、政务、教育、医疗、科研等生产生活领域。一方面,对于增进个体认知、提升决策效率、优化组织模式、赋能经济社会运行等提供了有益助力。另一方面,也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产模式、生活方式与社会治理体系,对传统的信任机制、知识生产机制和权利生成机制造成深度冲击。就此,在开发、服务提供和应用过程中,提前辨识、有效评估GenAI技术应用带来的社会影响,监管引导技术应用产生良性、正向的社会影响,成为重大且紧迫的时代命题。
该标准提供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组织、建立、开发、实施、评价、维护和改进有效的技术应用社会影响合规管理体系的指导。适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社会影响合规管理活动。
该标准提供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组织、建立、开发、实施、评价、维护和改进有效的技术应用社会影响合规管理体系的指导。适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社会影响合规管理活动。
该标准与2025年12月2日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GB/T 46800—2025《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社会影响 评估指南》相互衔接,二者共同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社会影响治理提供标准化支撑。
该标准由标准院、清华大学、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移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谱华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同济大学等30家单位共同起草。
下一步,标准院将依托SWG35,持续推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社会影响系列标准的宣贯实施、应用推广和实践研究,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在人工智能治理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助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