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院主持制定的吉林省四项商务信用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它们分别为:家政企业商务信用评价规范(DB22-T 3060-2019)、成品油企业商务信用评价规范(DB22-T 3061-2019)、药品流通企业商务信用评价规范(DB22-T 3062-2019)、二手车销售企业商务信用评价规范(DB22-T 3063-2019)。
该四项地方标准对各行业商务信用评价从评价指标选取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等级符号表示、评价流程、评价报告内容和评价信息管理等六方面进行了规范,其中,评价指标包含了基本信息、管理信息、交易信息、财务信息、社会行为信息五个维度近40项指标,基本覆盖了各行业商务信用信息所涉及的范围。
四项标准的发布,将形成吉林省在家政行业、成品油行业、药品流通行业以及二手车销售行业的商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规范吉林省商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营商环境水平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