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下称总局风险监测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质检总局2014年第二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评审会。来自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电子标准化研究院、农业部农用动力机械及零部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北京市纤维检验局、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纺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自行车标准化中心、中国皮革协会等单位的44位评审专家和各风险监测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以及总局风险监测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总局监督司孙会川副司长到会并做重要指示,总局风险监测中心刘碧松主任介绍评审要点,总局监督司质监处吴向前处长主持会议。
孙会川副司长首先回顾了风险监控工作从基础研究、探索试行到当前全面推广的发展历程;其次,孙司长对专家们和承检机构给予风险监控工作的支持表示了感谢;再次,孙司长对下一步风险监控工作提出两点希望:一是希望进一步加强风险信息采集,他指出风险信息采集是整个风险监控工作的基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监测信息收集,重点应关注伤害监测和消费者的投诉信息;二是希望进一步提高风险监测科学性,他强调风险监测是风险监控工作的关键环节,要从方法选择、结果验证、样品确认等方面提高监测的科学性。最后,孙司长就本次风险监测任务提了两点要求:一是监测中心要及时将风险监测项目的来源、目的、要求等准确传达给各承检机构,帮助承检机构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二是承检机构要加强检测环节与数据审核,深化质量分析报告,妥善处理监测结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
刘碧松主任在会上重点阐述了此次评审会的评审要点和评审要求,他强调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采样方案是否具有代表性并能真实反映消费者的实际安全状况;二是检测方法是否全面,要兼顾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与检测产品的特点;三是检测结果的风险评估方法是否科学可行,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同时希望专家们坚持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施方案存在的问题,对每个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会上,由总局风险监测中心负责,按照“方案编制单位汇报——专家质询、单位答辩——专家独立打分——集体评议形成最终评审结论”的流程分别对童装、电手暖器、车用汽油、蚊香等29类产品进行评审。会后,总局风险监测中心将整理汇总专家意见,指导各项目承担单位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