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管理规定》,因产品标准修订、有关产业政策变化等情况,需对部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为了对实施细则进行充分研究和讨论,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实施细则的制修订质量,2014年4月10日—11日,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统一部署下,全国工业产品审查许可证审查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第十二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审定会。本次会议对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水泥、铅酸蓄电池、摩擦材料、非金属密封制品、水工金属结构及轴承钢材产品等7个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行审定。审定组由总局监督司许可证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北京、上海、辽宁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质检院、机械、化工、输水管等产品审查部的18位专家组成。会上,审定组对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等7个产品实施细则进行了充分审议和讨论。本着国家简政放权、给企业松绑、贯彻落实产业政策、合法可操作、合理提高取证门槛等原则,审定组提出:重新整合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产品实施细则的发证产品单元;对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的产业政策条款进一步梳理,减少不必要的上报材料;压缩铅酸蓄电池产品的发证产品检验时间;确定摩擦材料产品和非金属密封制品增加品种时的实地核查的重点内容;研究完善水工金属结构产品企业换证时的发证检验要求;调整轴承钢材产品实地核查办法的部分内容等建议。会后,7个产品实施细则修订起草单位将根据审定组的建议进一步研究和修改实施细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