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和3月26日,我院与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京组织召开了两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国家标准研讨会。这两次会议分别对《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讨论稿的正文部分和附件部分进行了详细讨论,对《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的定义、技术要求以及参考合同的基本条款达成了一致。来自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检测认证机构、研究机构等单位的代表共计22人出席了会议。
与会代表对《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讨论稿)》进行了认真的、逐章逐条的、充分的讨论,认为标准工作组在标准讨论稿起草过程中的技术工作是细致和周密的,并在以下方面达成了基本共识:1.在《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的定义方面,应对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公司等重要内容进行准确定义,语言应精炼;2.合同类型应准确反应各种合同的特点,测量和验证、第三方机构等内容应力求精炼,删除实施程序等不必要的内容;3.参考合同应借鉴技术服务合同的框架和内容,保留重要的通用性的内容,并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进行进一步的明确界定;4.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按照我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对于标准研究和征求意见工作给予全力的支持,积极协助我院加速《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标准制定工作
3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要通过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行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与企业、公共机构等用能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提供节能设计、改造和运行管理等服务的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的研究必将为政府扶持和引导措施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有效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