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关于对方占军等5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通报表扬的通知》(国质检人函[2010]91号)和《关于公布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9号)文件精神,我院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研究所所长李爱仙同志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李爱仙同志,女,44岁,硕士研究生,研究员。自1989年以来长期从事节能与环境标准化研究工作,是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节能法》修订专家组成员,我国节能标准化领域学术带头人,政府特殊津贴享受人才,质检总局优秀中青年专家,中央国家机关优秀青年,ISO/PC能源管理体系项目委员会副主席,在国内外节能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李爱仙同志主要成果及贡献如下:
在20年的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扩展了我国强制性能效标准的工作范围,使我国能效标准的研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效提升了我国用能产品的能效水平;设计并主持制定了我国首批强制性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为我国建立节能市场准入制度、调整产业结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组织研究建立了节能产品认证和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开辟了我国节能管理工作新领域;拓展节能减排标准化学科领域,为促进资源与环境标准化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1.作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带头人,主持或参加了14项强制性能效标准的研制,领导扩展了我国强制性能效标准研究的第二、第三阶段,提出并组织实践了节能评价值、超前能效指标及能效分等分级指标的研究,使我国能效标准成为世界上内容最为全面、具有很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能效标准,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当前,能效标准已成为我国实施和推广各项节能政策、措施的最重要的技术基础。2005年,设计并主持制定了首批22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提出了能耗限额、新建企业能耗限额准入值及目标值等技术指标。
2.领导研究建立了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制度体系,并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分别于1998年和2004年正式实施了中国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和强制性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由此开辟了我国节能管理工作的新领域。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已成为目前我国唯一的一项强制性节能制度,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加强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3.先后牵头组建了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全国环保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担任秘书长或副主任;作为技术负责人,分别负责编制了2005-2007、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计划;承担了有关并网光伏发电、太阳热水系统以及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方面的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为有效拓展太阳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环保产品、废旧产品回收利用等标准化学科领域,促进资源与环境标准化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4.发表编著、译著以及中英文学术论文近40本(篇)。
希望全院职工以李爱仙同志为榜样,继续发扬勇于奉献的精神,勇担重任,提升水平,服务发展,以严谨的科学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我院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