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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信用服务机构业务规范 信用评价》等3项国家标准意见的函 时间:2016-09-12部门:质量研究分院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计划号:20142124-T-469、20141253-T-424、20142125-T-469),由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起草的《信用服务机构业务规范 信用评价》、《商贸物流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等国家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10月12日之前将书面意见以信函、传真或Email的形式反馈给我们,无返回意见的按同意备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周莉 江洲 李向华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E-mail: zhouli@cnis.gov.cn、jiangzhou@cnis.gov.cn、lixh@cnis.gov.cn
  电 话:010-58811731 010-58811612 010-58811566
  传 真:010-58811566


  附件1:国家标准《信用服务机构业务规范 信用评价》(征求意见稿);
  附件2:国家标准《信用服务机构业务规范 信用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国家标准《信用服务机构业务规范 信用评价》意见反馈表;
  附件4:国家标准《商贸物流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征求意见稿);
  附件5:国家标准《商贸物流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6:国家标准《商贸物流企业信用评价指标》意见反馈表;
  附件7:国家标准《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附件8:国家标准《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9:国家标准《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意见反馈表;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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