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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批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正式发布 时间:2015-03-26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为提高产品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发挥能效标识制度的重要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于2015年3月19日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二批)》及相关产品实施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15年第7号公告),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该目录包含了家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水(地)源热泵机组和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共四类产品,相关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规则详细规定了标识规则适用范围、标识样式和规格、标识的加施方式、标识信息的确定、能效检测要求、备案程序及核验要求等内容。详细内容请见“中国能效标识网”(www.energylabel.gov.cn)。
    为进一步加强能效标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能效标识的可读性和符合性,国家从2015年1月1日起鼓励企业在能效标识上附加二维码。能效标识二维码将采用国际通用QR码,由生产企业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申请,并填写产品相关信息后,能效标识信息系统形成与产品型号唯一对应的二维码。能效标识二维码申请流程参见“中国能效标识网”(www.energylabel.gov.cn)。
    能效标识制度是一项我国强制实施的节能管理措施,自2005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共发布了12批产品目录,涉及家用电器、办公用品、工业设备、照明器具、商用设备共5大领域的33类产品。截至目前,能效标识备案企业9000多家,备案产品型号61万多个,备案实验室900多家。能效标识制度在引导绿色消费,推广高效节能产品,促进企业节能技术进步和行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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