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首页>院内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2年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及评估机构的通知 时间:2022-06-20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各有关单位和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市场监管“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等文件提出的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发挥先进标准引领作用,引导企业技术创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增加中高端产品有效供给,满足消费者升级需求,进一步强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撑质量强国战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作为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工作机构,联合行业协会及权威技术机构,推动近300项《“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系列标准发布,为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提供技术支持。2019至2021年,在农业、消费品生产、装备制造、新兴产业、服务业等202个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工作,1242家企业的2105项标准成为“领跑者”。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省市发布“领跑者”实施方案,20余省市相继出台了针对“领跑者”的优惠奖励政策,制度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显著提升。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中确认的重点领域清单(见附件)现公开征集2022年企业标准排行榜和“领跑者”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及评估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机构要求

  本次征集工作依据《企业标准“领跑者”实施方案》确定的程序开展,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机构、科研机构、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咨询服务机构等单位。拟申请承担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工作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在行业内具有权威性、影响力及相关工作经验;

  2.具有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事、财务、文件资料、标准化工作管理以及信息保密制度;

  3.评估机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领域专业知识和政策;

  4.评估机构需具备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办公、资金、技术等工作条件。

  二、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将通过“企业标准领跑者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管理信息平台”,网址:www.qybzlp.com)进行。请相关单位依据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平台操作指南,完成机构注册、产品或服务类别选择和评估方案提交等事项。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1.于2022年6月30日前在管理信息平台完成选择拟开展评估的领域及具体产品或服务类别。新机构需首先进行注册;原评估机构需要点选提交2021年评估工作相关信息。

  2.登录账号,选择拟开展评估的领域及具体产品或服务类别,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管理信息平台-下载专区-平台(评估机构)操作指南-申报意向产品指南”。

  3.参照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企业标准排行榜和“领跑者”评估方案编制指南》、《企业标准“领跑者”标准评价通则》及“领跑者”评价要求系列团体标准以及评估方案案例等材料,编制不同具体产品或服务类别的评估方案(评估方案编制模板可在管理信息平台“下载专区”下载)。首批征集时间自2022年6月18日起至2022年8月30日止,将评估方案初稿提交至管理信息平台。

  4.提交至管理信息平台的评估方案将进行形式审核和专家评审,相关审查信息将反馈至机构注册账号。按照工作机构及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评估方案,在收到审查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并将修改完善后的最终版评估方案通过管理信息平台重新提交。

  5.工作机构近期将组织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评估方案编制宣贯培训会,会议通知将在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发布,鼓励相关机构和企业代表按需自愿参会。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联系人:管金鑫/金晨红

  联系电话:010-58811129 / 58811558

  邮箱:guanjx@cnis.ac.cn / jinchh@cnis.ac.cn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22年6月17日 

 

  

  

版权所有: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技术支持:标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京ICP备10046988号-34 京公海网安备1101080017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