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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环境管理领域标准项目建议的通知 时间:2021-04-29部门: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7)主要负责全国环境管理专业领域基础性、通用性、综合性标准化工作,包括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和声明、环境绩效评价、环境成本和效益、生命周期评价、生态系统评估等,同时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TC207)。ISO/TC207工作范围包括环境管理领域的标准化,重点是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成本核算、环境绩效评价、生命周期评价、温室气体管理、碳足迹以及绿色金融,以解决环境和气候影响,包括相关的社会和经济方面,以支持可持续发展。
  为有力支撑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发展目标以及“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重大气候目标的实现,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环境管理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环境管理标准体系,根据各类标准立项程序,现公开征集环境管理领域标准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一)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指南(2020年版)》《2021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202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文件要求。
  (二)团体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2019〕1号)的相关要求,以及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的要求,突出标准先进性,发挥“领跑者”标准的引领作用,为上升制定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奠定基础。
  二、工作重点
  重点方向包括但不仅限于重点行业环境管理体系实施、环境绩效评价、环境成本和效益、典型产品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产品或服务碳足迹评估、碳减排效果与碳中和评估、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核算、绿色产品评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系统评估等方面的标准。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标准类型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团体标准。
  (二)申报国际、国家标准项目,需填报《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提交标准草案(附件2)和立项说明(附件3)。项目建议书各栏目内容应完整、详实;标准草案应明确主要章节,并起草各章节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立项说明应从标准项目研究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研究内容、国内外情况、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阐述,并分析标准可能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及标准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等。
  申报团体标准,需填报《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提交团体标准草案(附件4)。项目建议书各栏目内容应完整、详实;标准草案应明确主要章节,并起草各章节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领跑者”标准为具有领先水平的环境管理产品、技术、服务等形成标准并要简单说明与国际先进水平的比对情况。
  (三)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自下达计划至完成计划,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不超过24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项目不超过12个月。超过周期的项目,建议先期预研,完善标准草案后再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将申报材料(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立项说明)以书面文件和WORD版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1年5月30日前报送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标准化研究分会。
 
  联系人:侯  姗、肖  亮
  电话:010-58811723、62128485
  邮箱:houshan@cnis.ac.cn、xiaoliang@cste.org.cn
  
  附件1: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2:国家标准草案模板
  附件3:立项说明模板
  附件4:团体标准草案模板
  
  
  
  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标准化研究分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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