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归口管理的《氢气天然气混和燃气 第1部分:车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审阅,并于2014年1月31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寄回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给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回函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1008室 (邮编:100191)
联系人:王赓
电话:010-58811136 传真:010-58811714
电子邮箱:wanggeng@cnis.gov.cn
附件:
1.《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气 第1部分:车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2.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