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与专家: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的《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已完成起草工作。现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发给您们,请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进行讨论,并于2014年1月5日前将《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寄回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如没有意见也请复函说明,预期未复函,将按无异议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起草单位联系人:陈剑、夏玉娟
Email:chenjian@cnis.gov.cn;xiayj@cnis.gov.cn
电话:010-60700986/13426137085;010-58811722/13611035260
传真:010-588117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1010室 邮政编码:100088
附件:
1.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征求意见稿)
2.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