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完成。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审阅,并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寄回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给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回函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
邮编:100088
联系人:王赓
联系电话:010-58811136
传真:010-58811714
电子邮件:wanggeng@cnis.gov.cn
附件:
1.《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2.《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