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修订的《复印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现已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审阅,并于2012年4月30日前返回具体的修改意见。
回函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
邮编:100088
联系人:郑坦
联系电话:010-58811559
传真:010-58811719
电子邮箱:zhengtan@cnis.gov.cn
附件1、关于对《复印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附件2、《复印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征求意见稿)
附件3、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