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计函[2007]20号)要求,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国家标准《环境管理 环境信息交流 指南和示例》(计划编号为20070043-T-469)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该项标准由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负责技术归口,现面向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请贵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讨论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于2009年11月1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黄进
电子邮件:huangjin@cnis.gov.cn
电话:010—58811712
传真:010—588117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研究所
邮编:100088
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秘书处
二○○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