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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委托我院协助办理地理标志产品 时间:2014-01-29部门:农业食品标准化研究所

    为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工作,提升业务水平,根据受理、审查、批准三分离的工作原则,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发函(质检科函〔2014〕13号)委托我院协助办理地理标志产品申请受理阶段形式审查相关工作。
    地理标志保护是国际通用的保护特色产品知识产权、促进地方区域经济发展、提高特色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保护民族品牌和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同时也是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国家质检总局于2005年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78号令),并逐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监督管理体系、标准法规体系、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我院食品与农业所多年来开展了地理标志专门保护制度及标准体系、特色因子评价、区域经济贡献和产地识别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题、国家质检行业公益等地理标志保护相关课题,形成了一系列成果和实用技术。同时,协助总局科技司起草了形式审查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初步开展了多批产品的形式审查工作,提出了整改意见,为科学保障受理审查工作的严谨规范奠定了良好基础。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马林聪院长明确批示我院食品所做好承接相关工作。邱月明副院长要求严格要按照总局科技司有关工作程序,合理调配工作资源,建立内部工作机制,确保受理审核符合依法行政要求。
    总局科技司此次委托我院承担地理标志产品申请受理形式审查相关工作,既对我院长期以来支撑工作成绩的肯定,也为我院进一步在地理标志领域扩大影响和服务社会方面提供了新的机遇。今后,我院将按照总局科技司要求,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受理审核水平,规范高效、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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