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感官分析实验室国家标准完成报批颁布在即
时间:2009-04-08部门:农业食品标准化研究所
由我院食品与农业标准化研究所主持的《感官分析 建立感官分析实验室的一般导则》、《感官分析 感官分析实验室成员一般导则 第1部分 实验室成员职责》和《感官分析 感官分析实验室成员一般导则 第2部分 评价小组组长的聘用和培训》3项国家标准于2008年底完成了报批,即将于2009年颁布。
这3项标准是规范感官分析实验室建设的十分重要的标准,分别规定了建立感官分析实验室的必要条件,包括环境和人员基本要求、实验室成员的职责以及聘用和培训感官分析评价小组组长的一般导则。3项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提高我国感官分析标准化的水平,加强我国感官分析实验室建立和运行的规范化,提高感官分析结果的可比性与可靠性,推动感官分析技术的应用等有着重大的意义。
该系列标准的研制与我院昌平实验基地食品感官分析实验室的建设同步进行。不仅用实例验证了标准的适用性,而且也将标准化的方法有效引入了实验室的硬件标准化建设(实验室的选址、设计、功能分区、设施配置以及环境要求)和软件标准化建设(实验室人员配置、选拔培训、设备管理和运作规程),力求我院食品感官分析实验室与同类国际先进实验室接轨,实现实验室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和智能化的管理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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