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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清洁服务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时间:2024-06-04部门:服务标准化研究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以及《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要求,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洁服务分技术委员会(SAC/TC264/SC2)公开征集清洁服务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项目建议属于清洁服务领域,符合清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要求,有助于推动清洁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符合《2024国家标准立项指南》要求。

  二、征集重点

  (一)智能清洁服务标准。包括智能化清洁设备和系统的使用、管理维护服务标准,人工智能在清洁服务中应用的技术规范和隐私保护标准等。

  (二)清洁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包括清洁服务的质量管理、清洁效果的评价标准与服务质量的改进与创新标准等。

  (三)清洁服务平台类标准。包括清洁服务平台线上、线下的展示与履约、基础通用、服务规范、服务评价等标准。

  (四)典型场景清洁服务标准。针对如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商业空间与工业区域等特定领域的清洁服务标准,以及针对其他环境的清洁技术要求等。

  (五)清洁服务人员标准。包括清洁服务人员能力要求、技能培训、安全教育与职业发展标准,以及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保护和工作条件标准等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法人单位,在清洁服务领域具有扎实研究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

  (二)项目建议具有全国普适性和吸引力,范围清晰,拟解决问题、应用场景和使用者明确;

  (三)充分论证项目建议与现有相关国家标准之间的关系,对本领域技术、行业、市场发展的预期影响、作用和效益。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国家标准立项草案、项目申报书、项目建议书。

  (二)提案材料完整、规范、准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负责,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标准草案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等要求,包含主要章节和各章节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

  (四)项目申报书、项目建议书内容完整、详实,项目建议书加盖牵头申报单位公章。

  五、工作安排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扫描后以电子邮件(pdf版)的形式提交至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洁服务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秘书处审核汇总后,将按照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洁服务分技术委员会相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遴选,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六、其他说明

  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洁服务分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复成立,负责清洁服务业技术、服务、管理等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

  七、联系方式

  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洁服务分技术委员会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人:周幸窈/万福军

  联系电话:010-58811662/1363

  电子邮箱:zhouxingyao@cnis.ac.cn/wanfj@cnis.ac.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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