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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部分条款修改 时间:2021-03-01部门:服务标准化研究所

  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第1号修改单,对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新增民宿“提供餐饮服务时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相应措施”条款,并将旅游民宿等级由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更改为丙级、乙级、甲级。 

  据悉,这是文化和旅游部采用修改单形式,根据工作实际对已发布实施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行业标准进行的修改,旨在与时俱进地规范引导旅游民宿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其中,新增“提供餐饮服务时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相应措施”条款,旨在引导广大旅游民宿经营者研究制定多种厉行节约措施,鼓励其切实发挥好在旅游住宿业中的“宣传与执行阵地”作用,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将旅游民宿等级更改为丙级、乙级、甲级,旨在更好地突出民宿特色。 

  近年来,在各地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践中,旅游业发挥了较大作用,乡村旅游民宿表现尤为突出。如今,各地大力发展民宿产业,把旅游民宿作为乡村各类资源动起来、活起来,带动兴村富民、促进乡村文化嬗变、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旅游民宿成为旅游住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关链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发布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2021年3月1日 

  链接:http://zwgk.mct.gov.cn/zfxxgkml/zcfg/zcjd/202103/t20210301_922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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