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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关于征集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评估与服务标准化工作组委员的通知 时间:2022-10-12部门:标准信息研究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全国智能技术社会应用与评估基础标准化工作组等3个标准化工作组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31号)要求,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作为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组织筹建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评估与服务标准化工作组。为确保工作组筹建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工作组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评估与服务标准化工作组主要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评估的通用要求、活动管理、技术方法、应用方向、服务内容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秘书处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业务指导。

  现面向全国征集相关领域的政府机构、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标准化机构、合格评定机构、企业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1.熟悉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3.熟悉和热爱标准化工作,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并且未在2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4.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本人自愿,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5.委员及委员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问题;

  6.《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委员候选人须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注:单位公章与登记表中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2.请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另提交同底照片1张(照片背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邮寄至秘书处。同时须提交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发送至工作组秘书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委员登记表-单位名称-姓名)。

  3.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委员名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秘书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邮  编:100191

  联 系 人:王淼、韩振国

  电  话:010-58811465、010-58811418

  传  真:010-58811331

  邮  箱:wangmiao@cnis.ac.cn;hanzg@cnis.ac.cn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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