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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科技司与我院就国家质检中心申报材料形式审查有关事宜签署委托协议 时间:2012-02-02部门:办公室

    为做好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申报材料审核工作,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经总局科技司与我院协商一致,将原由质检总局科技司承担的国家质检中心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工作委托我院负责。2月2日,总局科技司田壮副司长、科技规划处王继伟处长一行就签订委托协议一事到访我院,并于我院王忠敏院长、邱月明副院长及相关负责人员就有关委托事项进行了座谈。
    2011年11月30日,质检总局副局长兼认监委主任孙大伟、科技司司长武津生一行领导来我院调研时就曾对此事做出安排,此次田壮副司长一行前来具体落实此项工作。
    座谈会上,田壮副司长在讲话中指出,国家质检中心申报的审查工作需要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这样的研究机构来做技术支撑,通过组织高层次的专家队伍进行审查,并给出专业的、科学的审查意见,为总局管理此项工作提供把关服务。在此基础上,还要对相关政策、全国质检中心布局和日常管理等方面提供相应服务。
    王忠敏院长表示,我院将认真研究此项工作,抽调专门力量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在确立系统的工作规划,组建相关数据库及筹组专家队伍方面,要结合我院现有的各类资源,充分发挥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全力做好总局科技司交付的此项工作,不辜负总局领导和科技司对我院的信任与期待,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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