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项变频空调能效国家标准9月1日起实施
紧扣用户使用习惯 节能减排大有可为
时间:2008-05-28部门:办公室
由我院组织制定的我国第一项变频空调强制性能效标准将于9月1日起实施,此标准是在对大量消费者使用习惯进行调研基础上制定的国家标准,符合我国消费者的使用习惯,按标准要求生产的变频空调能够得到消费者的认同。同时,这项标准在节能减排方面可望取得显著效果。
变频空调即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已于2008年2月1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的《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5-2008)规定了变频空调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能源效率等级、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变频空调器的能效水平是根据季节能效比评价的,季节能效比的大小与变频空调运行的不同环境温度时间分布密切相关。标准给出的评价方法是从变频空调在整个夏季运行时的总耗电量和总制冷量出发,结合测试与计算得到整个制冷运行季节的综合效率。由于总的运行时间和各时间段对应的环境温度是衡量空调器效率的基础,所以标准起草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消费者使用习惯的调查和研究。最后本着采用气象数据为基础,并充分考虑我国消费者的使用情况和消费水平逐年提高的现实,选择合理的使用时间表,以便推进变频空调的技术发展和空调节能要求为原则。同时根据标准制定后4年内的可预测变化,进行适当调整,确定的加权时间为每年1136小时制冷时间,以此作为评价变频空调能效水平的基础。由于空调器在不同的环境温度下运行效率不同,这种综合考虑空调器在不同运行温度下效率和耗电量的方法更为科学。
这项标准将变频空调的能效水平分成5个等级,其中1级能效水平最高,2级是达到节能认证所允许的最小值即节能评价值,3、4等级代表了我国变频空调的平均能效水平,5级是标准实施后市场准入的门槛即能效限定值。同时,标准还明确将3级能效水平作为超前性能效指标,该指标的实施时间为2011年,届时,标准中的4、5级能效水平的产品将被淘汰。能效等级是变频空调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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