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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措施 时间:2008-05-15部门:办公室
    5月14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各部门抗震救灾工作情况汇报,对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进行部署。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总局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支树平主持会议,副局长、领导小组副组长蒲长城出席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各有关部门抗震救灾采取的措施,要求下一阶段一方面要进一步掌握灾情,了解掌握最新的灾情和救援情况,特别是受灾地区质检系统人员、物资、装备受损情况,为进一步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支持。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措施,主要做好七项工作。
    一是搞好供应灾区产品特别是食品的监管工作。加强受灾地区尚有生产能力的生产加工产品的质量监管;保证质量安全;为灾区提供免费的产品质量检测服务。
    二是搞好国内援助物资的检验和监管工作。按照 “优先检、快速检、免费检”的原则,保证救援物资的质量。
    三是搞好国际援助物资的检验检疫和监管工作。对进境的救援物资免收检验检疫费用,既要快速通关,又要保证质量安全,同时防止利用捐赠之名行非法进口贸易之实。
    四是搞好供港澳食品的协调和检验检疫工作。四川因灾减少了供港食品,在帮助恢复和保证四川供港澳食品的质量的同时,积极协调其他地区补充供港澳食品的货源。
    五是搞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重点做好灾区特种设备的排查、抢修和恢复工作。
    六是搞好重要建筑材料的监督执法工作。灾后重建需要大量的建筑材料,要保证钢筋、水泥等重要建材的质量,打击质量违法行为。
    七是搞好质检机构自身安全保障工作。在抗震救灾、服务灾区的同时要注意保护质检机构自身人员、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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