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24 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国家能源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发科技〔2020〕54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2019〕1号)的要求,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公开征集2021年度氢能领域标准项目提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2021年氢能领域标准项目提案重点方向包括:可再生能源制氢、掺氢天然气、氢燃料质量检测、加氢站系统及关键零部件、液氢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标准类型。申报标准类型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团体标准。
(二)材料要求。参照附件模板,填写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标准草案(见附件2)和标准项目说明(见附件3)。项目建议书各栏目内容应完整、详实;标准草案应明确主要章节和各章节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标准项目说明应从标准项目研究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研究内容、国内外情况、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阐述,并分析标准可能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及标准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三)标准项目周期。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不超过18个月,其他标准项目不超过24个月。
三、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将申报材料(标准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标准项目说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0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杨燕梅,陆巧灵
电 话:010-58811860
邮 箱:sactc309@163.com,yangym@cnis.ac.cn
附件1: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2:标准草案模板
附件3:标准项目说明模板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