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标准《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人造板类主要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时间:2024-08-12    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修订的《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划号:20214459-Q-469)和《人造板类主要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划号:20221485-Q-469)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征求意见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10月8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标准起草组或全国能标委秘书处。

 

  《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起草组:

  联系人:孟镇

  电话:15010345215

  E-mail: tc471@scff.org.cn

  

  《人造板类主要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起草组:

  联系人: 赵邵松

  电话:15846634956

  E-mail:77363009@qq.com

  

  TC20秘书处:

  联系人:张巳男

  电话:010-58811633

  E-mail:zhangsn@cnis.ac.cn

  

  附件:

  1. 《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2. 《人造板类主要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

  3.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