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船舶制造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时间:2017-10-30    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提出并归口,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起草的《船舶制造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国家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请各有关单位抓紧组织审阅,并于2017年11月23日前将《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寄回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返回。


回函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
邮    编:100191
联 系 人:梁秀英
联系电话:010-58811789
传    真:010-58811714
电子邮箱:liangxy@cnis.gov.cn

 

附件1、《船舶制造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船舶制造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