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06 部门:高新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已由全国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7月21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给全国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朱虹
联系电话:5881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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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