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对营商环境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充分挖掘和推广各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和成功经验,现面向全国范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典型实践案例征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申报材料应反映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标准化在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方面发挥的基础性、制度性作用。
(一)市场主体保护:保护企业权益方面
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等的标准化实例。
(二)市场环境:支撑企业降本提质增效方面
1.要素保障与成本降低:在市场准入、市场退出等方面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用地、用能、经营、融资成本方面的标准化务实举措。
2.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持续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化公平竞争的重要标准化实践。
3.人才流动:助力企业招工引才、创新创业,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及配套服务的标准化做法。
(三)政务服务: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方面
1.行政审批提速:深化“一网通办”、“一窗受理”、“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进经营主体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应用场景服务规范化,投资、工程建设、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的创新举措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引领带等区域战略规划地区跨域协同、创新发展标准化实践。
2.数字赋能政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精准推送,以及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不见面审批”等方面的标准化典型做法。
(四)监管执法:优化市场监管执法环境方面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非现场无感监管,以及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标准化经验。
二、征集方式
申报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填写《〈2026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典型实践案例〉申报表》
(见附件),并于2026年7月31日之前将申报表word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TC_594@163.com,邮件标题注明“优化营商环境+单位名称+案例名称”。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且无侵权行为。申报材料将择优选用,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联系方式
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人:李晶 李嘉琪
座 机:010-58811494 010-58811577
手 机:15811263119 13164208841
附件:《2026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典型实践案例》申报表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