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现就停止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2025年已启动的企业标准“领跑者”相关评估流程即刻终止。
二、各机构即日起不得以“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的名义开展评估、认证、咨询、推广等活动。
三、请通知历年获评“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的企业,不得再使用“企业标准‘领跑者’”相关标识、证书进行商业宣传。
我院将落实好后续衔接事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感谢各单位长期以来对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请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工作调整,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落实相关举措,共同维护良好的标准化工作秩序。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