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持续挖掘、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中的创新模式和成功经验,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拟面向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开展实施《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案例征集活动,以及时梳理良好实践,提供相关经验做法,进一步规范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助力《办法》顺利落地实施。
一、征集目标
通过征集、遴选和推广一批采用国际标准的实践案例,树立标杆典范,为《办法》的推广示范提供样板,通过梳理总结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助力该《办法》顺利落地实施,为后续采用国际标准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征集和发布时间
2025年8月20日—10月15日
三、案例征集范围
全国各技术委员会(TC)、标准化工作组(SWG),依据《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所属领域的特点,聚焦采用国际标准的工作实践经验和良好做法,有意复制推广、示范应用的,可形成典型案例报送。
四、征集内容方向
案例征集应围绕落实《办法》的相关重点要求,突出管理办法实施的典型成效,可选择农业农村、食品消费品、交通能源与资源环境、装备与材料、信息技术与自动化、服务业、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领域,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制定采标国家标准的原则遵循:体现在采用国际标准为国家标准工作过程中对“结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标准体系相协调”“优先采用”和“减小差异”等采标原则的遵循和运用。
(二)采用国际标准的适用性分析及验证:就本领域采用国际的标准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是否符合我国相关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等方面(要求详见《办法》规定第八条)进行适用性分析。同时,根据需要,对现行国际标准技术要求、试验检验方法等开展验证的情况。
(三)采标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可从促进产业发展、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社会治理、便利国内国际贸易等方面阐述采标国家标准的实施效果。
(四)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整体管控:在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中,如何强化管控,优化工作流程,在《办法》要求缩短制修订周期后通过科学规划、高效工作,有序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五、征集要求
1. 案例应由技术委员会委员、秘书处工作人员编写。
2. 案例报送由全国各技术委员会(TC)、标准化工作组(SWG)负责组织,并加盖技术委员会印章。
3. 案例材料应结构完整、条理清晰,聚焦落实管理办法要求,体现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实践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机制举措、实践做法,具有可借鉴、可推广的价值。
4. 字数建议在3000至5000字,可辅以图表和图片。图表合规,图形有图注、表格有表头。每个案例可配3—4张图片,单张图片不小于3M,像素不低于2300x1700,JPEG格式,发邮件时请可以附件的形式单独发送。
5. 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征集程序
(一)分发通知(2025年8月20日)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分发案例征集通知,以收集《办法》实施案例。
(二)案例申报(2025年8月21日—9月21日)
各技术委员会需深入总结实践经验,按要求填写《2025 年〈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实施案例申报书》(见附件)。每个技术委员会报送各类案例合计不超过2篇。
案例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1日17:00,无需报送纸质。案例征集相关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lijia@cnis.ac.cn, cuiyuj@cnis.ac.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2025年度技术委员会《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实施案例报送”。
(三)案例分类(2025年9月22日—9月24日)
组织工作人员对案例是否符合征集内容和征集要求进行初评并对所收集案例进行分类。
(四)专家指导(2025年9月25日—9月30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案例进行指导,经专家研讨、论证,形成最终的案例汇编集。
(五)案例发布(2025年10月1日—10月15日)
公布案例,对案例将向社会公布,发挥典型带头示范作用,并积极向各技术委员会推介先进经验做法。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各技术委员会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案例的质量和真实性。
(三)申报项目各工作人员及相关指导专家将对所有申报材料保密。
(四)联系人及方式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李佳,崔雨婕
电 话:010-58811690
邮 箱:lijia@cnis.ac.cn, cuiyuj@cnis.ac.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附件1:2025年《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实施案例申报书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