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国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83)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资产管理术语、管理体系要求、资产管理信息与数据、资产管理业务与方法、资产管理技术服务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全国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按照筹建工作要求,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二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资产管理及相关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公共利益方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一)从事本领域相关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从事与本领域相关工作,熟悉本领域业务工作和标准化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具有副高级(含)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三)掌握标准化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能够认真履行委员的职责义务、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四)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五)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经任职单位同意推荐,且任职单位同意为其参加技术委员会活动提供必要支持;
(六)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以下简称“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所在单位须对委员登记表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二)请于2025年5月25日前,将纸质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一式4份(贴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和同底一张2寸彩色照片(制作委员证书用、背面注明姓名),邮寄至全国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提交委员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至:gx@cnis.ac.cn(邮件主题为:TC583委员登记表-单位名称-姓名)。
(三)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第二届全国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和组成方案,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留存,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昂
联系电话:010-58811107
电子邮箱:gx@cnis.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邮政编码:100191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全国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