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工作组(SAC/SWG23)三年运行期满,现已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评估转化。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全国财政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2个标准化技术组织的通知》(国标委发〔2025〕5号)的相关要求,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组织筹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按照筹建工作要求,现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一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农业投入品供应服务、种子繁育推广服务、农业生产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农业信息服务、农村产权管理等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现面向全国相关领域的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使用者、公共利益方(包括行政主管部门、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征集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1.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且未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同时担任委员。
2.申请担任委员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申请担任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者,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熟悉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熟悉和热爱标准化工作,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能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按时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5.为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本人自愿,并且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任职单位支持委员参加委员会各项工作及活动,且能够完成本届5年任期。
6.委员及其任职单位无失信、违规、违法或其他不良记录。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委员候选人须如实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以下简称“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委员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注:单位公章与委员登记表中单位名称须一致),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
2.请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委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粘贴或彩色打印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同版彩色照片1张(与纸质版同版,照片背后需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一并邮寄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同时将委员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含照片)、扫描件(PDF版,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单位-姓名)。
3.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形成第一届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邮 编:100191
联 系 人: 马晓蕾、云振宇
电 话:010-58811650、010-58811645
传 真:010-58811650、010-58811645
邮 箱:nsf@cnis.ac.cn
附 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