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首页>通知公告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关于征集全国农业基础与通用标准化工作组委员的通知 时间:2023-12-29部门:农业食品标准化研究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全国固体生物质燃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5个标准化技术组织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60号)要求,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作为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组织筹建全国农业基础与通用标准化工作组。工作组主要负责农业相关术语、名称、分类等基础性标准和评价方法、工作指南、管理体系与规范、技术导则和规程等通用性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为确保筹建方案公平、公开、公正,按照筹建工作要求,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征集第一届全国农业基础与通用标准化工作组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农业基础与通用标准化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公共利益方(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1.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2. 熟悉农业基础与通用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 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工作组组织和推荐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4. 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外语水平,具备一定的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经验;

  5. 为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本人自愿,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 申请人须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真实性,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

  2. 请于2024年2月10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每份均需贴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另附同版二寸彩色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和任职单位),邮寄至工作组秘书处,同时须将登记表电子版(以“全国农业基础与通用标准化工作组委员登记表-单位名称-委员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秘书处电子邮箱;

  3. 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第一届工作组委员名单和工作组组建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 所有申报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秘书处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邮编:100191

  联系人:燕艳华、席兴军

  电话:010-58811646、010-58811644

  邮箱:yanyh@cnis.ac.cn、xixj@cnis.ac.cn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23年12月26日

版权所有: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技术支持:标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京ICP备10046988号-34 京公海网安备1101080017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