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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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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委员会

  科技委是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标院”)科技事务的最高咨询评议机构,承担院重要科技议题的评审和审议工作。

  科技委由院在职委员和专家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科技委各专业委员会通常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1名。

  科技委下设4个专业委员会,包括科技发展专业委员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委员会、项目评审专业委员会、成果评审专业委员会。

  科技委下设秘书处,秘书处由1名秘书长及若干名秘书组成。

  科技委全体会议负责审议中标院科技委的章程和评审规则,审议或审阅需要在全体会议上讨论的议案,审议科技委秘书处起草的下一届科技委换届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总结。  

  科技发展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结合国家科技以及标准化发展的趋势和政策,对科技发展方向提出相关建议;

  (二)院科研领域新建、撤销和调整的评审;

  (三)申请筹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竞争性申报评审;

  (四)申请国际组织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竞争性申报评审;

  (五)对其他专业委评审工作意见处理结果提出异议的复议;

  (六)审议有关部门提出的科技委委员替换人选;

  (七)承担中标院领导班子委托的其他涉及重大科技问题的评议工作。

  技术资格评审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审议中标院技术资格或人才推荐评审规章制度;

  (二)中级(含)以下职称评审;

  (三)副高(含)以上职称推荐评审;

  (四)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推荐评审;

  (五)其他涉及优秀人才或先进部门推荐等评审工作。

  项目评审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审议中标院项目评审规章制度;

  (二)院长基金项目的立项和验收评审;

  (三)国内标准项目立项的竞争性申报评审;

  (四)新领域国际标准提案的竞争性申报评审;

  (五)其他涉及项目的申报或推荐的评审工作。 

  成果评审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审议中标院科技成果评审规章制度;

  (二)审议筛选科技奖励目录、核心期刊目录的规则;

  (三)评选中标院科技奖、中标院优秀论文论著奖;

  (四)国家科技奖励以及省部级科技奖励竞争性申报评审;

  (五)其他涉及成果的评审工作。

  科技委日常工作由常务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由秘书处承担。科技委秘书处的工作主要包括:

  (一)起草科技委年度工作重点、工作总结,提交科技委全体会议审议;

  (二)筹备与召集科技委全体会议和各专业委员会会议;

  (三)归档科技委决议、评议结果和其他重要文件;

  (四)起草科技委换届工作方案;

  (五)保管科技委专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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