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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标准化建设工作对接会顺利召开 时间:2015-11-13部门: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湖州是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按照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要求,湖州积极构建适宜地方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三者相协调的发展体系。标准化是固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成果和经验的重要手段,准确把握“生态文明+标准化”的国家宏观政策导向,能够有效促进湖州市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湖州市国家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于10月18日获得国家标准委正式批复,进一步明确了以标准化手段作为湖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径和新理念。
  为稳步推进湖州市生态文明示范区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实施方案》相关任务,加强与湖州市各部门的交流合作,全面了解标准化建设需求,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林翎院长、王赓副院长等一行与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的专家到湖州开展调研工作。
  2015年11月5日,生态文明标准化工作交流会顺利召开。会议由资环分院王赓副院长主持,湖州市生态文明办、湖州市质监局相关领导与专家参加会议。湖州市生态文明办李世华主任首先总结了湖州市政府、中标院及浙江省标院的前期工作成果,希望能够继续抓好落实,督促企业积极参与,为中标院、浙江省标院与湖州市各部门的对接工作提供更好的保障。湖州市质监局徐兆辉副局长表示,要在湖州市生态文明办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积极配合中标院及浙江省标院的各位专家,全局、系统地推进相关工作在湖州有序开展。
  

  资环分院林翎院长围绕一个体系、七大方面和十大工程,详细介绍了目前湖州市生态文明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分别总结了正在开展的标准制定、实施、平台建设及机制建设工作阶段性进展,部署了下阶段在体系框架搭建、标准梳理等方面的重点任务。林院长指出,要细化标准制定参与单位及标准制定需求,着力完成《实施方案》中的基本要求,并希望更多专家学者加入此项工作,助力湖州生态文明建设。此外,林院长强调,由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涉及到众多方面,标准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完成好这项工作需要获得湖州市各部门的支持,希望能够在下阶段的工作中与生态文明办紧密配合,并继续保持与市局委办的密切联系,合力为湖州市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做好技术支撑。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赵志强副院长总结了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的前期工作进展,表示要积极加强技术人才支撑,将关键标准做深做透,进而积极指导实践,加强原有标准的集成和缺失标准的研制工作,推动平台建设和标准培训,发挥好标准的技术支撑、规范指导及引领发展的作用。
  11月6日,标准需求对接会议继续举行。湖州市经信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旅游委等部门的主管领导参加会议。资环分院林翎院长对对接工作提出总体要求,会议要以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指导,根据政府工作计划,围绕各部门的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交流与合作。期望各部门能够根据现行标准实施情况及标准需求情况,在技术产业化及节能减排等方面为中标院及浙江省标院提供更多信息,有的放矢,更有针对性、更高效的完成相关任务,并希望能够持续交流,深入沟通。
  

  随后,我院及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的专家分成三组,分别对湖州市经信委、湖州市林业局与水利局、湖州市农业局与旅游委开展深入需求调研座谈。
  在对接落实过程中,湖州市经信委提出希望在生态设计、绿色设计制造方面,包含绿色制造技术、低碳技术等重点领域,重点制定铅蓄电池、新型墙体材料等方面的标准。湖州市林业局介绍,目前已经开展了竹林碳汇方面的方法学研究,希望在此基础上形成国家标准,并加快相关标准在安吉的落地实施。从湖州市水利局了解到,湖州市是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河湖管理全国试点,希望以河湖管理和河道治理为重点方向,制定农田水利建设、河道生态综合治理、生态河道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标准,并积极推动标准工具包在湖州的应用。湖州市农业局希望在生态农业循环示范区、精品园区评价、休闲农业园区等方面制定相关国家或地方标准。湖州市旅游委指出,乡村旅游相关领域的标准制定工作要重点突出,湖州亟需在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示范农庄等相关方面做出国家或地方标准。
  经过此次调研,进一步确定了下阶段加快完成体系搭建、标准梳理的工作目标,以国家标准委对《湖州市国家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的复函为指导,契合湖州市各部门的实际工作需求,切实、高效地推进湖州市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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