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提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起草并归口的国家标准《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管理通则》(项目编号:20111726-T-424)2012年10月17日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在北京组织召开标准草稿研讨会。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过程所、中国开发区协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轻工清洁生产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9位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管理的一般要求,适用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省级综合类工业园区的管理。起草组按照PDCA的思路完成本部分内容的撰写,共包括方针、策划、实施和运行、检查、改进等五部分内容,为更好地规范和促进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与会专家对标准的总体框架和技术细节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对标准术语、工业园区管理要求等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起草组将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并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