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修订的《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并将书面意见于2010年12月26日之前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给以下标准起草单位联系人,以便统一整理和汇总。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100088
联 系 人: 赵跃进 梁秀英
电话:010-58811721 58811789
传真:010-58811714
电子邮箱:zhaoyj@cnis.gov.cn ,liangxy@cnis.gov.cn
附件一:《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