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罗庄鑫华玩具制品厂召回部分皮娃玩具
时间:2009-07-01部门:产品安全研究所
日前,山东省临沂市罗庄鑫华玩具制品厂按照《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了召回报告,经审核并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决定召回2007年11月至2008年4月期间生产的部分“皮娃玩具系列”(六水果),产品型号为“NO.6226B”,涉及数量为10176包。
本次召回范围内玩具的发音组件内置的小哨,挤压情况下易脱出;同时,产品使用说明的“注意”安全警示字体小于4号黑体字,警示内容的字体小于5号黑体字。由于警示不清,易造成儿童吞咽及吸入脱落内置小哨而引起窒息的危险,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山东省临沂市罗庄鑫华玩具制品厂将通过经销商对在召回范围内的玩具进行召回,以消除安全隐患。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鑫华玩具制品厂与其经销商将通过媒体、海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提请用户不要再继续使用该产品,并凭购买发票或收据到该玩具购买处退货或换货。用户可以拨打服务热线0539-8378786或手机:13869948813联系,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或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 了解详细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