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首页>本院动态>科研动态
政府质量工作第三方评价情况 时间:2022-12-14部门:政府管理创新标准化研究所

  质量问题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开展政府质量工作第三方评价是连接质量管理部门与社会公众、市场主体之间的有效方法,是政府绩效评价的一种方式。公众和市场主体作为质量工作的服务对象,一方面,对当地质量工作是否到位、质量安全监管是否存在缺失、以及公共服务产品的数量和质量都有着最直接和最真切的感受;另一方面,有利于政府更好地了解公众和市场主体需求,增强政府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力度,更好地完善自身在质量工作中存在的缺失,增强政府的责任意识。

  为提高政府绩效评价的透明度、社会公认度和群众满意度,2014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借鉴国外政府绩效评估方法,将第三方评价机制引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至今,政府质量工作第三方评价已开展了八个年度,为质量工作考核提供数据支撑,成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重要部分。

  一、 第三方评价基本情况

  2014年开始,质量工作第三方评价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两个维度,每年对全国31个省(区、市)企业和居民开展调查,将市场主体感受和社会公众评价作为第三方评价的重要内容。2016年,引入大数据舆情监测,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地方质量安全、质量发展、消费投诉热点等舆情信息,作为第三方评价的重要参考。2020年,创新第三方评价方式,坚持明查暗访相结合,采用实地调查、消费者调查、市场主体调查和网络舆情监测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采集。

  目前政府质量工作第三方评价仍继续沿用综合评价方式,受新冠疫情的反复影响,2021年、2022年第三方调查取消了实地调查环节,主要采用网络调查和电话调查方式开展调查,2022年对第三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改革,按照2022年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方案,与考核指标保持相关性,使指标更加明确,更具有针对性。

  (一)第三方评价内容

  政府质量工作第三方评价是基于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对当地质量工作内容的感知所做评价的一种度量,评测内容遵循科学性、可行性、系统性、代表性等原则构建指标体系,选取市场主体与消费者比较关注的7个质量领域,范围涵盖质量政策体系、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基础设施、质量促进措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设置一级指标,并选取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易于感受、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作为评价指标。根据指标体系设计调查问卷,包含8项一级指标、15项测量指标,采用5 point Likert scales进行度量。

  (二)评价方式

  第三方评价数据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舆情监测等方式进行综合采集。

  其中问卷调查法是针对消费者和市场主体不同对象设计相应的问卷。消费者调查是对不同性别、年龄段、学历群体进行质量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听取消费者的质量需求、发现潜在的问题;市场主体调查是从行业和企业角度评价质量发展环境与政府质量工作实效的重要方式,了解市场主体对政府质量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建议。

  网络舆情监测主要是利用大数据等信息采集手段,对网上涉及质量安全状况的舆情信息进行监测,为全面掌握各地质量状况提供参考。

  (三)数据采集

  为保障调查的公平性、代表性,政府质量工作第三方评价采用多阶分层PPS抽样原则,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密度,对全国31个省进行分层随机抽样。消费者调查样本在“置信度在90%的情况下,误差不超过10%”的统计精度下,运用样本量统计公式进行估算,得到每个城市的最低样本量不少于247个。同时,按照概率与人口成比例的原则,根据城市人口数量与场所客流量,对人口密度大的场所适当增加样本量进行消费者调查。市场主体样本量计算与消费者调查样本类似,综合考虑实施难度、成本、时间等因素,略降低样本量,在各省调查样本总量确定后,依据不同省份的企业规模与所属行业进行样本分配。

  (四)测算方式

  政府质量工作第三方评价指数通过综合评分法,利用评价指标得分和权重,将各个评价指标综合成一个单一的指数。

  其中,A为某省(区、市)政府质量工作第三方评价得分;T为某省(区、市)消费者调查得分;F为某省(区、市)市场主体调查得分;δ为消费者调查权重,ω为市场主体调查权重,权重δ+ω=1 依据德尔菲法确定。

  二、 第三方评价结果及应用

  从历年政府质量工作第三方评价结果来看,质量工作满意度总体得分从2014年的68.17分到2021年的77.49分,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表明地方推进质量工作成效显著,公众对政府质

  量工作的总体满意程度逐步提高。

  从区域情况看,东部地区得分始终名列前茅,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有一定的变动。整体来看,第三方评价基本与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随着公众质量意识的不断提升、经济水平的不断增长,公众满意度评价也逐步升高。

  在结果应用上,政府质量工作第三方评价结果作为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一项考核指标,体现在每年度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反馈意见中,经国务院审批后反馈意见下发至各省级人民政府,这也逐渐引起了各省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不少省份陆续组织开展各省政府质量工作第三方评价的自我测评,着重从公众的视角、立场出发了解当地质量工作状况,找出短板,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和提升当地质量水平。今后,政府质量工作第三方评价也将长期持续,不断改革创新,为考核结果提供数据佐证和参考。

 

  文章作者:禄雨薇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政府管理创新标准化研究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附件:

版权所有: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技术支持:标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京ICP备10046988号-34 京公海网安备110108001709号